之后,他和父母走进了犯罪巷,乔.齐尔如期而至,要抢夺他们的项链和金钱。
聪明的布鲁斯意识到这是一个继承家产的好机会,8岁的他用随身携带的裁纸刀杀死了抢劫犯,然后捡起地上的枪杀死自己的父母,再把枪放回乔.齐尔手上,并在现场伪造出搏斗的痕迹。
剩下的,就是嚎啕大哭。
布鲁斯获得了一大笔财富,他早就计划好了如何善用父母的遗产,换取一大堆他梦寐以求的道具,真正用于杀人的道具。
阿尔弗雷德下定决心反抗他,但为时已晚,布鲁斯已经准备好了,他杀死了戈登,杀死了阿福,等待英雄们踏入他的陷阱。
布鲁斯杀死了那个宇宙绝大部分的英雄,因为他想要放声歌唱,就像是哥谭的市鸟知更鸟一样,发出独特的、不被人定义的啼叫。
他成为了罗宾王。
罗宾王和狂笑蝙蝠不是简单的上下级关系,而是两种不同的路线,一个是天生坏种,从一而终;一个是中途崩盘,病入膏肓,但对那些被他们伤害的人来说,没什么不一样的。
“狂笑太早来接我了,我都没来得及杀死超人和神奇女侠。”
罗宾王歌唱的方式,就是虐杀超级英雄,他看向蝙蝠侠的眼神充斥着嫌弃,看向戴安娜却是垂涎欲滴。
擦了擦瀑布般的口水,罗宾王从腰间取下两颗宝石戒指戴上:“还有你,秦苏,你似乎和蝙蝠侠一样,都曾在这片土地上遗留下属于你的印记,真想知道挖开你的胸腔时,会奏起怎样的乐章。”
除了外号,罗宾王各方面都是名副其实的蝙蝠侠,比其他梦魇蝙蝠侠都更加纯粹,他拥有最邪恶的心灵,最敏锐的思维,最详尽的计划。
秦苏丢出的石头不足以成为意外,罗宾王既然敢跳出来,就说明他自信能够解决所有人。
他故意掐准秦苏变身超巨人之后,Omnitrix进入10分钟冷却时间,而蝙蝠侠和神奇女侠对罗宾王来说没有任何挑战。
“罗宾们,向你们的父亲要一个温暖的怀抱吧,顺带附赠一个湿热的喉咙。”
在罗宾王的命令下,罗宾犬向秦苏他们扑来。
有圣主雕像在,黑气的浓度慢慢下降,罗宾犬最大的优势,也就是“只能被黑暗金属伤害”的特性消失,他们不再是无敌之躯。
罗宾王自然已经知晓圣主雕像的秘密,他放出同胞不过是为了分散英雄们的注意力,毕竟罗宾王和罗宾犬最大的区别就是双腿站立和四肢爬行……
蝙蝠侠用拳脚轻松解决两头罗宾犬,转眼又被更多围上,但他并不畏惧,这是一群稚嫩的罗宾,哪怕化学药剂强化了他们的身体,也无法增加他们的战斗经验。
“没有了黑暗的庇护,你们根本无法进入我的城市!”蝙蝠侠用披风遮住身体动作,右腿从披风后踢出,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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