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34章 裁撤老兵(4k)_大明:我杨宪,真的治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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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然不仅仅只是荣誉。

  物质方面,也不能拉下。

  按照朱标的规定,所有这些被裁的老兵,发还原地,由各地郡县负责接应,同时提供一切必要只便利。

  伤残老卒如果有家人的,则由地方府衙每年供给米粮三石,拨田一亩。

  如果没有家人照顾,矜寡的,则直接送到养济院养老,每岁口粮按六石拨给,伤病由惠民药局诊治,所支费用,皆由朝廷负责。

  后世网络上纵然有很多人总是在抹黑朱元璋是暴君,可他对百姓,尤其是最底层的穷苦百姓所做的一切,在古代历史上那么多的帝王里,可以说他做到了极致。

  明朝洪武年间设立的养济院、惠民药局、漏泽园就是其中代表,可以说是明朝慈善事业的三架马车。

  根据《明太祖实录》的记载,朱元璋于洪武元年(1368年)下诏,“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养者,官为存恤”,又于洪武五年(1373年)下诏,“天下郡县立孤老院”,不久后又将孤老院改名为养济院,并规定收养对象为“民之孤独残病不能生者”,明朝养济院机制自此建立,并使养济院作为官办慈善机构在全国予以推广和普及。

  为了保证该制度的顺利推行,同时为了防止官员贪墨,朱元璋又将其写入了《大明律》,其中规定,“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属倚依不能自存,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,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尅减者,以监守自盗论”,同时要求官员到任后必须查点养济院的运行情况。

  养老解决了,医保问题朱元璋也没有落下。

  明朝的医疗沿袭宋朝旧制。据《明史·职官志》记载:“洪武三年置惠民药局,府设提领,州县设官医。凡军民之贫病者,给之医药”。至此,惠民药局完成更新迭代,开启了明朝版的新天地。

  说起明朝版的惠民药局,与宋代版最大的不同,就是推广力度更大,涵盖范围更广。北宋时期的惠民药局,主要集中的京师,而到了明朝后,朱元璋在洪武三年,便开始在两京(北京、南京),以及各府、州、县均设置了惠民药局。

  此外,明朝版惠民药局的人员配置,也是相当给力。中央的惠民药局,设有大使、副使等专职人员;地方惠民药局,也设有提领和官医。

  在朱元璋的推广下,明朝版的惠民药局很快走入了千家万户。

  明朝时,地方上的惠民药局分布广泛,辐射人口众多,这使惠民药局得以为无数贫苦百姓赠医施药,从而在古代医疗条件匮乏的情况下,解决贫寒百姓看病难、看病贵的老大难问题。

  至于最后的漏泽园,则是用以葬无主之死者也。

  从这些种种举措就能够看出,朱元璋始终是把百姓放在心上的,毕竟他自己也是从最底层一步步走上来的,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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