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章_杀死一只知更鸟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我哥哥杰姆快十三岁时,胳膊肘严重骨折。等到痊愈,他再也不能玩橄榄球的恐惧也消失了,便很少意识到自己的伤残。他的左臂比右臂短了些;当他站立或行走时,他那只手的手背与身\_体便摆成了直角,拇指和大腿平行。他对此毫不在意,只要他还能传球、开球。

  又过了几年,等日子长到能够回首往事时,我们有时会谈论导致他受伤的那些事件。我坚持认为,是尤厄尔家的人引发了这一切,可比我大四岁的杰姆却说,事情起头在更久以前。他说是从迪儿来到的那个夏天,当迪儿最先怂恿我们引诱怪人拉德利出来时,整个事件就开始了。

  我说他要是这样长远去看,实际上是从安德鲁·杰克逊&开始的。如果当年杰克逊将军没有把克里克人赶过河,西蒙·芬奇永远也不可能划着小船北上亚拉巴马;如果他没来,那我们又会在哪里呢?我们现在太大了,不能再用拳头解决争端,于是就去问我们的父亲阿蒂克斯。父亲说,我俩都对。

  作为南方人,你会因为家族中那些名不见经传的祖先感到耻辱,因为在黑斯廷斯大战&中,他们跟两边都不沾边。我们拥有的只是西蒙·芬奇,一个来自康沃尔郡&,兼做皮货生意的江湖郎中,只有吝啬能战胜他的虔诚。在英格兰,西蒙看不下去那些自称循道宗&的教徒被他们更为开放的教友们迫害,因为西蒙也自称循道宗,他便想方设法渡过大西洋,来到了费城,从那儿再去牙买加,然后又到了莫比尔&,最后北上来到了圣斯蒂芬斯。牢记着约翰·韦斯利&关于买卖的各种清规戒律,西蒙靠行医卖药发了财。可是在从事这个职业的过程中他并不快乐,因为要遏制那些他知道是违背上帝荣光的欲望,像穿戴金银华服什么的。于是西蒙就忘掉了他导师关于严禁拥有“人牛”&的戒律,买了三个奴隶,并在他们的协助下,在距圣斯蒂芬斯约四十英里的亚拉巴马河岸边建立了自己的家园。他只回过一次圣斯蒂芬斯,娶回来一个妻子,并和她共同繁衍了一个以女儿为主的家族。西蒙活到很大岁数,死的时候非常富有。

  家族的传统是男人们都留守在庄园——芬奇园里,靠棉花为生。那时候这个地方自给自足:虽然相对于周围的庄园要简朴一些,但芬奇园里生产一切生活必需品,冰块、面粉和衣料除外,这些东西靠从莫比尔来的河船提供。

  西蒙若在世,尽管会狂暴和愤怒,但对南北战乱也只能望洋兴叹吧。这场战争把他的后代掠夺一空,只剩下了土地。靠土地生活的传统一直保持到20世纪,直到我父亲阿蒂克斯·芬奇跑到蒙哥马利&去读法律,他的弟弟到波士顿去学药学为止。他们的姐妹亚历山德拉是留

  请收藏:https://m.s3m6.com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