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百姓在这里种错了粮食。
“愿听王妃高见。”慕容权由衷道,他真的觉得只有长孙悠能救这里的百姓,让他们过上幸福丰收的日子。
有一次执行任务是保护一位农科院的专家,她假装专家的孙女,所以在他那里学会了很多种植方面的知识,那位爷爷很好,是长孙悠很喜欢的一个人。保护专家的那段时间,她都陪着他住在乡下,真真切切的体会了一次农民的生活,跟着那位专家爷爷学种地,学施肥,虽然累,却是生活的最踏实的一段时光。
长孙悠笑了:“王爷还真是隔行如隔山呢!”其实长孙悠也从小生活在富贵之家,本也没机会懂这些的,但因为做了特工,会执行不同的任务,所以会学不同的知识,才能让她在这里大展身手,这也算是她当特工谋来的福利吧!
“地?蝗虫的事情解决了,地不就没事了?”慕容权不以为然道,对于带兵打仗他真的很在行,但是对于种地,他真的不怎么懂,可以理解啦!含着金汤匙出生,从小锦衣玉食,何须担心种地的事情,这种事情都是靠天吃饭的百姓才会担心的。
长孙悠笑了:“蝗虫的事情解决了,我们下面就说说地的事情吧!”
慕容权却不悦的呵斥道:“休要胡说。”
“臣妾是不是很有当商人的潜质啊?等哪天王爷把臣妾休了,臣妾就去经商。”长孙悠半认真半玩笑道。
慕容权坚定的点点头:“一定能!王妃居然能变废为宝,让这些灾难变成这里百姓的福利,等百姓拿着这些蝗虫卖了钱,便可买粮,这些蝗虫的收成的确会比粮食高。王妃真是聪明。”
“呵呵呵,王爷觉得这道飞黄腾达能大卖吗?”得到慕容权的肯定,长孙悠开心的笑了。
慕容权一脸佩服的看向长孙悠:“王妃这计策真是好,不但计策妙,这蝗虫炸着吃真的是美味。”
到时那些商人见臣妾的酒楼尝到了甜头,肯定会抢着来收购的。”
其实有件事臣妾还未告诉王爷,就是昨晚臣妾已经让人先捕捉了一些蝗虫运往京城了,臣妾的母亲临走时给臣妾和弟弟留了一些店铺,其中就有酒楼,臣妾已经派人运回去一些让酒楼先试着做,想必会得到京城人的喜欢。这第一批蝗虫的收购臣妾先做了,臣妾已经把王爷之前赏赐臣妾的珠宝都兑换成了银子,明天就用来买百姓捉的蝗虫。
长孙悠见状笑了,自信道:“如果让那些商人尝到了这么美味的蝗虫,王爷觉得他们会大量的收购吗?商人都是很精明的,只要是有利的东西,他们一下子就能闻到气味。
慕容权品尝完一口又吃了第二口。
不过也因为战场和边关的锻炼,让他比那些养尊处优的皇子多了份沉稳和精明,睿智和威严。
慕容权的话倒让长孙悠对他多了一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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