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章,兄弟救一下啊!_我,终焉之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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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甲一条皮带一双耐用的皮靴,并以本地人的身份把他介绍给了佣兵公会,自此两个人就算认识,之后希德只要打造装备就肯定找老马,而老马似乎特别重视和在意这个少年,双方还不熟悉的时候他就展现出了极大的热情。

  其实从老马的姓氏施密特(Schmidt,意为铁匠)就可以看得出来,老马在神圣帝国属于三等公民西维斯阶级,不过这位西维斯可是幸运得很,他不仅年纪轻轻就继承了家族一整个铁匠行会,而且还迎娶了一位二等贵族依奎斯的女儿!

  这个壮年男人名叫马克-施密特,正是马克-施密特铁匠行会的大老板,尽管今年才三十出头,但马克-施密特最喜欢摆弄自己的五六岁就开始炼铁的资历,告诉人家自己丰富的社会经验,因此他总是喜欢自称“老马克”,希德则干脆连克都不要了,就叫他“老马”,老马克很容易就接受了这个绰号,而且很快就开始用老马/欧马(oldmar)自称。

  希德和老马相识于五年前,当时十二岁的希德来到瑞兹兰准备当佣兵谋生,可当佣兵至少需要一身标准的行头,总不能穿着麻布衣拿着木棍上阵吧?

  《猎鹰圣典》规定顺婚是被有条件允许的,逆婚则是绝对不允许的。

  血脉的力量不如以前了。

  这在神圣帝国境内可算是很罕见的事情,尽管这里只是神圣帝国的附庸国,《猎鹰圣典》也因为时间久远逐渐松弛,这种典型的“逆婚”真的是很罕见。

  正常来说只有高等姓氏的男性可以娶低等姓氏的女性,这叫做顺婚,低等姓氏男性娶高等姓氏女性叫做逆婚。

  只是逆婚本身也是不太光彩的事,无论老马掏出多少钱,也没有人愿意来。

  老马想到了希德,希德从外貌上来看纯种初代神圣猎鹰皇帝后代,所以肯定是一位血脉返祖的猎鹰血裔,是不折不扣的贵族,只是差个官方认证。

  原本的死规定逐渐松懈,但老马依然可以称得上绝对意义上的人生赢家。

  人生赢家遇到一个问题,婚礼现场,男方需要一位“重量级”贵族嘉宾压场,否则就会大失颜面,意味着这场逆婚根本没被贵族承认。

  希德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跟老马说这些,他现在需要老马的庇护,又不想将老马拖下水,想来想去,他只能说道:“我杀人了。”

  “杀人?杀人算什么屁大点事!”老马一拍大腿,不屑一顾地说道,就像是被开了个恶劣的玩笑一样,有点半恼:“你杀了个西维斯?”

  希德确实无所谓这些事,在他看来老马之前帮过他,该轮到他帮老马了。

  婚礼顺利进行,老马因为请来了一位诺比利少年压阵备有颜面,双方成了好朋友。

  “等等!”希德赶紧拦住老马,他实在是不知道怎么说,稍微思考了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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