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280章 剑指东瀛(十五)进退之争_大明元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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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重要,在海战以冲沉贼船为首功,而斩级擒俘则次之,至于以炮伤人、以炮毁船的情况则并不多见。

  不过到了17世纪初,荷兰人因为在西方海军竞争中获胜而顺利东来,其船铳数量与威力比之葡萄牙船更多更大,几场冲突下来也使得大明认识了其性能特点,并且专以“红夷”大炮称之。

  在海防问题最为严峻的东南沿海,大明水师迅速把红夷大炮应用于海防战船,并且突破大型火炮装备战船的数量限制,出现了专门化的“熕船”,同时衍生出舷侧炮技术,这就已经与欧洲船舶的炮击战术十分接近。

  从崇祯年起,海盗和官军船只就开始装备多门红夷大炮。1633年明荷料罗湾海战,明军的大型战船分别装备16门、20门、36门大炮。

  后来荷兰台湾长官汉斯·蒲陀曼有这样的记载:郑芝龙战船“按荷兰模式建造,庞大精致,装备精良的帆船及舰队,还在船上装配了一部分能被拖动、带有环栓、置于双层甲板的大炮”。

  1635年,在剿灭刘香的战役中,郑芝龙的战船“每船可安置大铳二十四位,炮声一发,裂云穿浪,卒成馘阵之功”。

  当然,彼时装备十几门、甚至多至三十六门红夷大炮的战船并不普遍。一则是红夷大炮重量很大,装备十几门甚至几十门炮,这对于战船的体量要求比较高;二则明代原有的发熕炮和红夷大炮在技术上是一种承接关系,因此明代战船上很可能是将红夷大炮和发熕炮混装。

  除了数量增加以外,当时大明水师火炮的配套设备也逐步完善起来。最初装备的发熕或者红夷炮都是放在木架上,木架下面铺有泥、糠、稻草,以缓冲后坐力,但是随着大型火炮数量增多,大明水师也开始出现铳车、舷窗、炮孔、火炮甲板等,甚至也出现了双层火炮甲板的战船。

  如《兵录》中就记载:“船下层(主甲板)左右约开铳孔,或三十处,或二十处,安置红夷大炮,每门重二千三四百觔者,用一车轮架乘之,便於进退装药。此等大炮,每船一只,或六门或八门,左右排列;余孔亦列千觔与五百觔之铳,必要五百觔为率者,方沉重不跳且送弹端直”。

  还有郑成功的水艍船火炮也采用分层设置,上施楼堞,绕以睥睨,面裹铁叶,外悬革帘,中凿风门,以施炮弩。

  更有意思的是,双层火炮甲板技术不但应用于东南沿海地区,居然还深入到了内河。据《平吴录》记载,1674年吴三桂反叛,就建造了“中分三层,上中两层左右各安炮位三十六,下层左右各置桨二十四,其行甚速”的大型内河战舰。

  随着火炮数量不断增加,炮击战术也逐步成熟。1627年8月,郑芝龙与俞咨皋部战于福州将军澳,郑芝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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